深圳医改步入深水区,利益格局调整需时日

来源:信息会工作小组 admin 2012/8/28 14:41:28

 

“九州风雷动,医改传佳音。深渊何所惧,英雄敢渡津。”这是71日前夕,国家卫生部部长陈竺为祝贺深圳医改写的《水调歌头》中的词句。

    71日,深圳已正式取消医保目录药品15%~25%的加成费用,这也标志着深圳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全面启动。与此同时,深圳还将推进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推进医疗服务支付制度改革、建立药品流通企业与医院药房竞争机制等6大配套改革措施。媒体称,这些改革举措将彻底砍断医院、医生和药品之间的利益链条,遏制过度医疗,减少群众不合理的医药费用,让公立医院真正回归公益。

  引入竞争重构医药市场

    除了在行政决策层面的调整,深圳市医药分开改革还将使固有的医药市场格局重新洗牌。改革方案中,并非只限定于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而是涵盖了所有的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这个主要是出处于公平性的考虑。”深圳市卫人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解释说,如果仅仅是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势必进一步引导市民到公立医院就诊,压缩民营医院的发展空间。因此,深圳将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改革范围,促进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公平竞争。

    为使药价达到合理水平,深圳市的改革方案还将进一步放开患者购药的选择空间,在保留公立医院门诊药房的前提下,允许患者凭医生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购买药物。

    依照这一方案,深圳市将选择若干家大型连锁药品流通企业,配齐全市公立医院的所有用药,为公立医院开具的处方提供调剂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社会零售药店可申请医保定点资格,以公立医院周边区域为主,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覆盖范围。

    江捍平称,期望借此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迫使公立医院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改善服务。在取消药品加成后,保留医院的门诊药房,也是最大可能地保障病人的用药方便,同时促进社会零售药房规范管理。

  将出现新的利益链?

    有业内人士表示,改革之后,医院周边必然药店云集,医生有可能和药店、药厂之间形成新的利益链。

    对此,深圳市卫人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通过加强监管和惩处力度来遏制贪腐及回扣行为。深圳市卫生部门专门出台了5条禁令:严禁收受药品经销商和医药代表等任何形式的药品回扣;严禁收受医用耗材、医疗设备、检验试剂、后勤物资、物业管理供应商等任何形式的回扣;严禁外泄“统方”信息;严禁收受药品、器械、耗材、试剂、后勤物资、物业管理供应商等利益相关人的礼金、红包;严禁医疗机构或科室在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

    “对推销药品、保健品或其他与临床诊疗无关的商品,收受回扣、提成和其他商业贿赂的人员,一律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并吊销执业资格。”江捍平表示,卫生部门对此将“零容忍”。

    还有人质疑,取消药品加成后,对医生的激励手段能否收到实效。尽管深圳市已明确将按照医院级别提高诊疗服务收费,但具体到医生个体的价格调整方案并未公布。有专家表示,即便医疗服务价格有所提高,医院因医保控费而有意识地控制成本、减少过度医疗,由此获得的利润也无法与医生收入直接挂钩。

  “按下葫芦浮起瓢”

    《人民日报》日前发表时评称,取消药品加成,对于改善看病贵现象有一定的效果,但只是降药价这一方面,并不是治疗看病贵的“一贴灵”。如果综合配套改革措施跟不上,很可能“按下葫芦浮起瓢”。

    对于医院来说,取消药品加成,仅仅是切断了医院收入和药品加成之间的利益关系,还不能从根本上破除“以药补医”的机制。要破除该机制,取消药品加成后,应同步推进医院的补偿、监管等机制改革。政府应增加投入,提高医疗服务收费,重构药品采购方式,解决药价虚高问题。同时,改变医保支付方式,发挥其制约和激励作用,真正改变医生的行为。只有让医生自觉不再多开药、滥检查,才能彻底破除“以药补医”的逐利机制。如果这些配套措施没跟上,很可能把医院逼向另一种形式的“以药补医”,如多检查、多用耗材等,看病贵问题仍得不到解决。

    取消药品加成只是一个楔子,以此来将改革引向深入。当地政府统筹推进改革,为老百姓谋求长远利益,而不是为了政绩寻求“一贴灵”,其做法尤为难得。可以想见,只要措施落实到位,改革的效果会逐步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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