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集约谈供应商、医药代表,剑指医药购销领域顽疾。
8月21日,湖北郧西中医医院官微发布动态,对日前召开的2025年供应商集体廉政谈话会情况进行说明。会上,18家供应商签订了《郧西县中医医院医药购销廉洁协议书》。该院表示,将畅通举报渠道,推动招标采购全程透明化、规范化。
无独有偶,近日,四川省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召开2025年供应商廉洁警示集体约谈会,要求严格遵守医院业务往来单位接待管理制度,禁止医药代表进入医疗区域开展销售业务。
在此之前,福建省肿瘤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郑州市中心医院、玉溪市人民医院、南宁市妇幼保健院、大冶市人民医院、上海嘉定区南翔医院等全国已有数十家医院开展相关工作会议。
今年以来,为遏制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强化风险环节全过程把控,规范供应服务商及业务人员营销行为,各大医院陆续召开供应商廉洁警示集体约谈会。业内一致认为,要坚决杜绝任何违规违纪违法的方式开展药械产品的推销营销。不论是医疗机构、还是供应商、医药代表,都要做到行业自律,诚信经营,廉洁销售。
各地召开廉政约谈会
多方共建“亲清”合作关系
近期,全国多地相继召开廉政约谈会,通过约谈等方式强化源头治理,规范医药企业及其代表从业行为。在相关会议中,与各方代表明确工作行为责任,须尽快做好相应调整,规范自身,合规合法经营。
如8月9日,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召开“2025年行业作风建设暨治理商业贿赂承诺签约大会”。医院通报了近年商业贿赂典型案例,并剖析灰色操作手法,如回扣、统方、虚假学术等。
现场还发放新版《廉洁购销协议》,要求所有企业7日内完成内部再培训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医院各科(处)室负责人,和药品、器械(耗材)经销商代表等共30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医院分管药学部、医学工程处副院长分别与经销商代表签订了《2025年药品购销承诺书》《2025年器械(耗材)购销承诺书》。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则在7月16日召开了“靠医吃医”和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同月29日,召集了药品、耗材、信息化项目供应商开展集体廉政谈话。
该院表示,将持续强化监管,对违规行为“零容忍”,同时也期待能够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沟通与交流,共同营造廉洁、公平、公正的合作环境。谈话会上,院方、供应商代表一致认为,廉洁是企业立足之本,将严格遵循医院管理制度,主动完善内部廉洁管控机制,推进建立“亲清”的合作关系。
除此之外,江西九江市中医医院同步上线“医商交往监督平台”,实现代表预约、轨迹、评价全流程数字化管理。上海嘉定区南翔医院通报了近期飞检发现的违规促销线索,要求企业限时自查自纠并提交书面说明,现场签订《廉洁购销协议》与《医药代表备案承诺书》。
显然,共建规范透明的医商关系,划定合作红线,筑牢行业安全防线,已是当下医药行业转型升级的必答题,做好合规经营才能实现长久发展。
医药代表入院规则细化
身份定位改变在即
在各地不断加强院内规范的同时,医药代表作为医疗机构、企业双方衔接的重要“枢纽”和关键人员,已成为各方严管的对象。
8月8日,武汉大学中南医院联合巡查组在门诊、病区随机抽查时,发现某药企代表未登记擅入诊间。医院立即启动约谈程序,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专项警示谈话,责令其暂停院内推广活动一周,重新接受合规培训并通过线上考试后方可返岗,同时将该企业列入当月重点监管名单,增加巡查频次。
8月初,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召开的供应商廉洁警示集体约谈会上,院方再次强调“三定两有”原则(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有流程、有记录),并宣布启用人脸识别门禁系统,未经审批的医药代表将无法进入医疗区域。
7月25日,河南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站发布《医药代表接待告知书》,要求医药代表未经备案或预约不得在诊疗区域、办公区域进行配送、销售、宣传、推广等活动;到医院开展业务的医药代表,实行预约和集体接待管理,并要求提前一周预约,每周五下午3:00—5:00集中接待。
福建省福州肺科医院则要求开展有关产品学术推广活动前医药代表须提前7个工作日与药剂科、设备科等部门工作人员预约。接待时间为每月第二周的星期二下午,非接待日恕不接待;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医疗器械销售任务,严禁任何科室和个人私自接待医药代表。
除了多地正在细化医药代表院内行为准则,全国针对医药纠风行动正在各地开展。今年6月,国家卫健委等14部委发布《关于印发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鼓励医药企业参考《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加强合规管理,推动医药代表在医疗机构内的合规管理,持续净化医药购销秩序。8月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2025版)的通知》,提及要净化“朋友圈”“社交圈”,不搞团团伙伙、请托办事、利益输送。
在此背景下,甘肃、广西、浙江、浙江和广东等地相关监管部门针对药械代表展开更明确的监管以及惩罚措施。并查处一批医药代表、药企对医务人员的利益输送行为。
如甘肃省人民政府要求建立省级“医药代表管理平台”,强制登记备案并接受社会监督,医药代表不得承担销售任务,违规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设立医药代表黑名单,医药代表一旦被发现有违规行为,将列入黑名单,视情节限制或暂停相关企业医药、设备、耗材产品采购,并约谈相关责任人。截至目前已有4名医药代表进入黑名单。
据不完全统计,2025年以来,已经至少有数千名药械代表被约谈。业内清晰认识到,随着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业秩序,持续推动行业合规。医药代表的角色正在改变,专业化的能力以及服务边界的拓展已成为关键。